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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体育课程教学总纲
2019-03-05 14:50 公共体育 

天津师范大学体育课程教学总纲

一、体育课程性质

体育课程是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体育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在学生身体活动中,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并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

二、体育课程目标

(一)基本目标

基本目标是对大多数学生的基本要求。

1.运动参与目标:积极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并基本形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能够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2.运动技能目标: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自己的运动能力;掌握常见运动创伤的处置方法。

3.身体健康目标:能测试和评价体质健康状况,掌握有效提高身体素质、全面发展体能的知识与方法;能合理选择人体需要的健康营养食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具有健康的体魄。

4.心理健康目标:根据自己的能力设置体育学习目标;自觉通过体育活动改善心理状态、克服心理障碍,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运用适宜的方法调节自己的情绪;在运动中体验运动的乐趣和成功的感觉。

5.社会适应目标: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合作精神;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二)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是为部分学有所长和有余力的学生确定的,也可作为大多数学生的努力目标。

1.运动参与目标:形成良好的锻炼习惯,能独立制定适用于自身需要的健身运动处方;具有较高的体育文化素养和欣赏水平。

2.运动技能目标:积极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发展自己的运动才能,在某个运动项目上达到或相当于国家等级运动员水平;能参加有挑战性的野外活动和运动竞赛。

3.身体健康目标:能选择良好的运动环境,全面发展体能,提高自身科学锻炼的能力,练就强健的体魄。

4.心理健康目标:在具有挑战性的运动环境中表现出勇敢顽强的意志品质。

5.社会适应目标: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主动关心、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体育事务。

三、体育课程设置

(一)一、二年级开设必修课。(4个学期共计144学时)

(二)三、四年级及研究生开设选修课。

四、体育课程结构

为了实现体育课程目标,体育课程包含课堂教学和在老师指导下的课外活动,形成课内、外有机联系的课程结构。

(一)课堂教学

1.必修课

兴趣选项课:面向一、二年级学生开设。实行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内容、上课时间、任课教师的管理并进行普通班、提高班的分层次教学。

保健课:面向一、二年级部分身体异常、病、残、弱、高龄等特殊群体学生开设,实行申请审批管理办法。

2.选修课:面向三、四年级及研究生开设,实行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内容、上课时间、任课教师的管理办法。

3.运动训练课:面向全校具有较好的运动竞技水平的学生开设,实行定时间、定次数、定教师指导的管理办法。

(二)课外锻炼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五、体育课程内容

(一)课堂教学

1.必修课

兴趣选项课:足球  篮球  排球  网球  乒乓球  羽毛球  健美操  体育舞蹈  健美  武术套路  跆拳道  绳毽形体  瑜伽  木兰等(根据学校场地的建设不断拓展课程内容资源)

保健课:太极拳  太极剑

2.选修课

体育理论课:详见教务处公共选修课目录

运动技能课:详见兴趣选项课内容

3.运动训练课:网球  乒乓球  健美操  跆拳道  羽毛球  排球等

(二)课外锻炼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六、体育课程教学管理

(一)选课管理

1.新生第一次体育课按所在学院行政班集中在指定教室上引导课,了解天津师范大学公共体育课程的设置与要求并选课,第二次课学生根据所选课程的教学形式到指定时间、地点上课。

2.学生所选课程一经确定,中途不再进行调整,所选课程周期设定为一年。

3.第二学期末,学生通过学校校园网进行选课,开学第一周即到所选课程的规定时间、地点上课。

4.学生可以在不同的学年重复选择相同的教学形式和运动项目,也可以在不同的学年选择不同的教学形式和运动项目。

5.选课路径:进天津师范大学教务系统。

(二)课堂管理

1.体育课程实行学分制。学生在校期间修满4个学期144学时的课程,成绩合格者获4学分,是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学生每学期只能修1学分。

2.兴趣选项课基础班的教学按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时间上课,一般保持35人左右为一个教学班,少于25人原则上不开班。运动训练课、兴趣选项课提高班的教学时间由学生和任课教师共同协商确定,符合学校规定要求获取相应的必修课学分。

3.对不能在规定时间上课的学生,缺课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各扣1分。一学期中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总课时1/3时,不予评定体育成绩,须重修该学期课程。

4.达到课程要求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本人持病历证明到体育科学学院公共体育教学办公室申请缓考,于下一学期校历1、2周由原任课教师进行补考。

5.体育课程重修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后,重修学生需在每学期校历1、2周在教务系统进行重修报名。学生重修体育课程,需进行体育课程全程学习,包括课堂教学、课外锻炼等。

6.申请上保健课的同学,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向所在学院书面申请,经教学办签字后报体育科学学院公体教学办,批准后方可上课,以上手续在每学期校历1、2周办理。

(三)教学要求

1.保持教学大纲基础内容的前提下 ,教师可根据学生掌握技术、场地及气候条件等具体情况对教学进度做必要的调整,但调整部分不得超过教学大纲规定的30%(以学时计算)。

2.体育理论授课内容,每学期不少于10%的学时数,以《大学体育理论与实践》为主要理论教材,专项理论在实践课中结合实际进行讲解。

3.在运动实践教学中,采用多种教学形式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把学生健康放在首位,重点培养学生运动实践能力健身方法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七、体育课程成绩评定(限必修课)

第一、三学期:

运动技术(占60%):由各专项教师根据技评和达标进行评定考核

学习态度(占10%):由各专项教师根据学生出勤进行评定

身体素质(占30%):由各专项教师根据达标考核进行评定

第二、四学期:

运动技术(占50%):由各专项教师根据技评和达标进行评定考核

学习态度(占10%):由各专项教师根据学生出勤进行评定

身体素质(占30%):由各专项教师根据达标考核进行评定

理论考试(占10%):由各专项教师根据卷面成绩进行评定

八、体育课程成绩登录

学生成绩按百分制进行登录。

九、其他

学生在体育课程考核、课余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有作弊行为,该学期体育课成绩、课余体育锻炼、本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记为零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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