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测试
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测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定体育科学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测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形式
学院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测试工作小组,由书记、副书记、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纪委委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测试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测试工作原则及职责要求
(一)总体原则
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运动技能”与“综合素养”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的考查;重视潜在能力素质和未来成为体育教师的基本素养。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身体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5. 切实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第二学士学位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对测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科学合理设计测试工作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操作,使测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确保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科学测试办法,评价原则和标准。务必做好有关测试试题的命题及试题的保密工作,出题人对保密工作负责;
3.选聘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认真负责的教师组成面试专家小组,不少于5人,组长应由学院负责人担任;
4.对参加测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加测试录取工作的人员签订《天津师范大学测试工作行为规范及廉政责任书》;
5.做好对本学院考生的测试工作的监督,当考生对测试提出质疑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6.成立条件保障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下协同工作。做好学院测试工作场地布置、器材准备、设备安装调试等保障工作,以及应急事件处置等具体工作。
三、测试内容及评分
(一)测试内容
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养”两部分。“专业素质”主要测试考生的身体素质是否能够适应未来体育专业的学习;“综合素养”为现场提问形式进行,题目采用综合性、开放性、适于面试的能力型试题,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体育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
(二)测试评分
1.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素质”占70%,“综合素养”占30%。“专业素质”成绩依据附表1进行评分,“综合素质”由每位测试专家现场独立评判分数后,取算术平均值。最终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满分为70分,测试内容包括:立定跳远(满分20分)、原地推铅球(满分25分)、100米跑(满分25分)。
3.“综合素养”满分为30分,包括自我介绍和2道问答题。问答题每题15分,每题回答时间不超过4分钟。
四、测试工作安排
(一)测试形式及时间
2024年6月20日,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测试,测试采用现场测试的形式。
(二)测试工作流程
1、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 进行测试,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6月20日09:00 专业素质测试
6月20日10:30 综合素养面试
2、2024年6月21日上午11:00 汇总测试结果、总成绩,召开相关会议。并将结果上报校招生办。
(三)测试要求
1. 考生测试次序随机确定,考生当场随机抽签进行运动技能测试和面试,测试专家组成员随机组成。
2.参加测试的考生和专家个人不得对测试进行录音、录像。
3.评分记录现场密封后,统一交招生管理中心集中保管。
五、其他说明
其它未尽内容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测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统一按照学校相关工作方案执行。
天津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