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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办法
2018-09-01 11:0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建立长效自律机制,强化质量意识和自我改进意识,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一流本科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师大政发〔201863号),结合体育科学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全面落实学校发展规划,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为指导,坚持全程、全员、全方位保障机制,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体系运行机制

组织体系的职能包括:明确质量目标,确立评价标准,设定监控环节,指导各类评估,关注反馈改进,及时制定或调整政策措施,决策教学重大问题。学院书记、院长是学院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专题研讨会,听取学院教学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科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院教学办公室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落实和协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组织构成包括:学术分委员会、教学工作分委员会、教学督导组、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办公室。

三、标准体系运行机制

质量标准体系是教学质量保障的前提,是教学运行、监控和评价的基本依据。质量标准体系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为依据,内容涵盖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各教学环节标准、教学建设标准、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

(一)人才培养目标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战略,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以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为目标,确立各人才培养目标。

(二)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根据教师专业标准,制定“一践行、三学会”的毕业要求。每项毕业要求的内涵要能够进行合理分解,形成可教、可学、可评、可达成的指标点,并能合理支撑培养目标。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体现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合理设置的课程体系。

(三)课程与教学课程教学内容体现专业性,注重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和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合理确定课程目标,保证课程对毕业要求的合理支撑。选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制定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考试考核、教材选用等教学活动各环节的质量标准。经教学工作分委员会、教学督导组、专业建设负责人集体审议后确定。

四、监控体系运行机制

质量监控体系的职能包括:根据教学规章制度、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对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涉及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教学检查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教师教学评价制度等。

(一)学院领导要按照领导干部听课的相关制度要求,深入课堂,及时了解教学状况,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教学检查分为专业自查和学院检查,检查分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检查对象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及教学大纲、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资料。

(三)学院教学督导由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聘任。对教学质量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四)按专业和年级遴选一定比例的学生担任信息员,定期反馈有关学生学习、生活信息和学生对教师、教学管理部门以及学校的评价、意见或建议。

(五)构建“主体多元、指标多样”的评价体系,评价主体包括领导干部、专家、督导、同行、学生和教师本人等,评价内容包括教学大纲(课程目标、教学过程、课程考核)、教材、试卷、毕业论文等。

(六)学院所属各专业对在校生学业情况、毕业生发展、满意度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调查;任课教师对课程教学、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效进行总结。

(七)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结果,将直接作用于质量标准体系,支撑毕业要求、课程目标的修订及完善,支撑教学环节标准、教学建设标准、教学管理制度的改进及提升。

五、评价体系运行机制

质量评价体系的职能是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一)评价主体。学院的教学质量评价遵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原则,评价主体包括:学院领导、专家、教学督导、同行教师、学生及教师本人。

(二)课程评估。课程评估目的是考察课程目标的达成和毕业要求的达成,根据不同评价需求,采用诊断性评价、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总结性评价等多样形式。

(三)教学质量跟踪调查。学院每年定期对最近三届毕业生进行追踪调查,考察其专业认同、职业认同、任教情况、个人发展、对母校人才培养的综合评价等。学院每年对应届毕业生进行教学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课程体系满意度、教师教学满意度、实践教学满意度等。学院每年对用人单位进行调研,了解毕业生在职业领域的发展状况,每四年进行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专项调研,为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修订提供依据。

(四)监控体系运行结果使用学院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运行结果,将直接作用于质量标准体系,支撑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的修订及完善,支撑教学环节标准、教学建设标准、教学管理制度的改进及提升。

每年及时发布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质量分析报告等评价材料。加强师德考核力度,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强化课堂教学纪律考核,加强教学质量评价,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将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评优评先、各级各类评选、出国研修、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绩效发放、续聘合同等的重要依据。

六、反馈体系运行机制

质量反馈体系由结果反馈、信息利用和持续改进三个模块组成。其职能是将监控系统收集信息和评估系统评价结果,准确、全面、快速地反馈到各级质量保障组织机构,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完成及时调控和持续改进。

学院相关部门和教师根据教学质量信息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高。

本办法由体育科学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天津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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