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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学院2024年推免工作方案
2023-09-19 16:22  

 

体育科学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天津师范大学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体育科学学院坚持科学遴选、以人为本、严格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充分保障学生各项权益,全力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结合体育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体育科学学院成立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领导小组和资料审核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程做好推免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资料审核组负责全程检查和监督,确保推免工作政策透明,成绩证书真实有效,申诉渠道畅通。

二、推免遴选条件及评价指标体系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本校国家计划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高职升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并自愿向学部(院)提出书面报名申请。被定向培养的本科学生必须取得协议地区(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的正式函件。

2.道德品行端正,综合测评良好。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场违纪、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学期间第一至第六学期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专业必修课程为主)为专业年级前 35%,不能按四舍五入计算;要以原始及格成绩参与计算。

5.在学期间获得过以下奖励中的一项以上(含一项):

    ①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或校专业奖学金;

    ②校教师教育专项奖学金;

    ③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④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获得过科研奖励或发表过科研论文;

    ⑥获得教育部、教指委、市教委、共青团中央、团市委等组织或署名的竞赛市级最高奖或国家级次高奖(含)以上奖项的参赛成员,以及国家级或国际重大赛事获奖成员。

6.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

7.必修课程无挂科记录。

(二)推免生评价指标体系

申报学生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对申报学生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进行打分。最后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及学生得分情况,确定得分较高者为最终推荐人选。

 

 

推免生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课程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50

大学英语四、六级

10

获奖情况

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学金

5

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4

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4

专业竞赛

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竞赛获奖

10

市级以上(含市级)专业基本功竞赛获奖

10

社会实践

参军入伍服兵役

4

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大型活动志愿服务

1

在国际及国内体育行业协会实习

1

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竞赛裁判工作

1

 

100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若出现成绩相等情况,则以全部必修课平均成绩较高者名次列前。

1.课程成绩指标赋值释义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必修课程主要是指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教师教育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平均成绩为100分,赋值50分;一分一赋,详见附表。

 

 

课程成绩赋分表

平均成绩

赋分

平均成绩

赋分

平均成绩

赋分

100

50

86-87(不含87

36

72-73(不含73

22

99-100(不含100

49

85-86(不含86

35

71-72(不含72

21

98-99(不含99

48

84-85(不含85

34

70-71(不含71

20

97-98(不含98

47

83-84(不含84

33

69-70(不含70

19

96-97(不含97

46

82-83(不含83

32

68-69(不含69

18

95-96(不含96

45

81-82(不含82

31

67-68(不含68

17

94-95(不含95

44

80-81(不含81

30

66-67(不含67

16

93-94(不含94

43

79-80(不含80

29

65-66(不含66

15

92-93(不含93

42

78-79(不含79

28

64-65(不含65

14

91-92(不含92

41

77-78(不含78

27

63-64(不含64

13

90-91(不含91

40

76-77(不含77

26

62-63(不含63

12

89-90(不含90

39

75-76(不含76

25

61-62(不含62

11

88-89(不含89

38

74-75(不含75

24

60-61(不含61

10

87-88(不含88

37

73-74(不含74

23

 

 

2)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

    学生在学期间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赋值5分;大学英语CET-6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赋值10分。

2.获奖情况指标赋值释义

1)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赋值1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赋值2分;获得校级特等奖学金赋值3;获得市级奖学金赋值4分;获得国家级奖学金赋值5分。

2)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学生在学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赋值2分;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赋值3分;获得国家级三好学生赋值4分。

3)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在学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赋值2分;获得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赋值3分;获得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赋值4分。

3.专业竞赛指标赋值释义

1)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竞赛获奖

学生在学期间获得天津市及以上各类体育竞赛第3名赋值1分(团体项目参赛队伍5队及以上,个人项目5人及以上);获得天津市及以上各类体育竞赛第2名赋值2分(团体项目参赛队伍4队及以上;个人项目4人及以上);获得天津市及以上各类体育竞赛第1名赋值3分(团体项目参赛队伍3队及以上;个人项目3人及以上);获得全国大学生体协单项体育锦标赛前八名赋值4分;获得全国学生运动会前八名或全国大学生体协单项体育锦标赛前三名赋值5分;获得全国学生运动会前三名或全国大学生体协单项体育锦标赛第一名赋值8分;获得全国学生运动会第一名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三名赋值10分。

2)市级以上(含市级)专业基本功竞赛获奖

学生在学期间获得市级专业基本功竞赛个人三等奖赋值3分;获得市级专业基本功竞赛二等奖赋值5分;获得市级专业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赋值7分;获得国家级专业基本功竞赛三等奖赋值8分;获得国家级专业基本功竞赛二等奖赋值9分;获得国家级专业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赋值10分。

4.社会实践指标赋值释义

社会实践类指标共包括4项二级指标,其指标分值不存在等级,均为固定分值,在此不一一复述。

三、推免工作实施步骤

(一)918日学院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二)919日体育教育专业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基本申报条件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三)920日体育科学学院学工办、教学办审核学生申报材料;

(四)921日召开推免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

(五)921日前报送推荐名单至教务处等相关负责处室,并交验推荐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教学办咨询电话:23766599

学工办咨询电话:23766593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体育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体育科学学院

                                                                  20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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